2017年8月13日 星期日

4. 台羅拼音ê書寫規則

4. 台羅拼音ê書寫規則
4.1 聲調符號ê使用
1. 以傳統白話字調符為正式方案,以數字標示為方便法:
調類
第一調
第二調
第三調
第四調
第五調
第六調
第七調
第八調
陰平
陰上
陰去
陰入
陽平
(陽上)
陽去
陽入
正式版
kun
kún
kùn
kut
kûn

kūn
ku̍t
數字式
kun1
kun2
kun3
kut4
kun5

kun7
kut8
例字


註:白話字ê調符位置kap台羅有淡薄仔精差,親像漢字「我」,白話字寫góa,台羅寫guásóe/ suésúi/ suímā是無仝款。
2. 第九調特殊標記「'́'́」:
(1) 三連音第一音節kap合音詞,有出現第九調時,用「'́'́」做標記,親像a̋ng-âng-ângha̋nn
(2) 輕聲符號「--」標記佇重聲kap輕聲中間,「--」頭前是重音節,唸本調,「--」後壁唸輕聲。親像āu--ji̍t「後--日」,kiânn--tshut-khì「行---去」。
4.2     連字符「-ê使用原則 
──依據「台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連字符使用規則」
1. 凡是佇辭典內列做詞條--的,攏是一个詞(word),會使用連字符「-」連結,親像tāi-ha̍k「大學」, Lô-tsuí-khe「濁水溪」。
2. 多音節複合詞需要斷詞,親像Tâi-tiong kàu-io̍k-tāi-ha̍k「台中教育大學」。
4.3     羅馬字標記原則
1. 地名、機關等專有名詞第一个字母大寫,親像Tâi-pak「台北」,Kàu-io̍k-pōo「教育部」。
2. 人名每一个音節第一个字母大寫,親像Luā Hô「賴和」,Tōo Tshong-bîng「杜聰明」。
3. 每一句話ê第一个字母大寫,親像Lán lâi-khì tsia̍h-pn̄g「咱來去食飯」。
4. 調符標記優先順序是;a > oo > e o > i u > m n。親像àikuáithôotn̂g

5. 標點符號攏用半形標記,句點「.」,逗點「,」,分號「;」,疑問號「? 」,感歎號「!」。字kap字、詞kap詞中間ê間隔是採用半形。親像I ài ūn-tōng, bô-ài tha̍k-tsheh.「伊愛運動,無愛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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